除夕這天可不可以在娘家過
除夕不可以在娘家過
女人結婚後除夕是不能在娘家過的,按對傳統的中國家庭組成理解,當女性嫁人後,該女性隨即成為男方家庭的正式成員。以前的娘家反而淪為「親戚」關係。比如,以前姓李的女子嫁給張家,就叫「張李氏」就是這個意思。原來的「李」姓卻成了副的。當女人正式成為男方家庭成員後,去「親戚」家就不可能太隨便。更何況大年三十一家團圓的日子。反過來的理解就是,大年三十家裡人怎麼可能去外姓家過年!在封建社會裡,嫁出去的女子經常回娘家不僅要被公婆罵,就連娘家人也會罵。還要被週遭的人說「吃裡扒外」的閒話。
在中國,很多地方都會有「除夕不會娘家」的習俗。說起這個習俗,就得從根兒上刨。在過去,中國女性地位低下,女孩兒出嫁後,就算是男方家的人了,所以在除夕這種自家團圓的日子,自然不方便一個外人的參與,即使父母思念女兒也只能忍受這種規矩。其實說到底,這些陋習的根源都來自於封建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在現代社會來看,實在不可取。這個影響極其深遠一直到現在,尤其不少農村地區在婚嫁、生子等問題上體現的更是明顯。
當然,現在時代不同了,社會風氣也變了。大工業化時代對傳統的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打擊很大。人們只要能養活自己,誰也用不著看誰的臉色眼色生活。特別是城市裡生活的人,公婆家、娘家都不住。不過關鍵的是人們的思想徹底改變了。這是最重要的。
不能回娘家的日子
第一個節日,我們從春節算起,這是新年的第一天,出嫁的姑娘必須在婆婆家過年,哪怕是不回婆婆家,但也不能在娘家過年,這一條在我們這裡是死規定,必須遵守,出嫁的姑娘必須等到年初二的那天由娘家的人去叫才能回娘家。
第二個節日,正月十五,這一天是團圓節,但也不能回娘家,必須在婆婆家過年。
第三個節日,農曆的二月二,龍抬頭的這一天也不能回娘家。
第四個節日,清明節,這一天也不能回娘家,而且女人是不能去掃墓的,不管是在婆婆家還是在娘家,女人不能去墓地。
第五個節日,五月五日端午節,這一天連小孩都知道是紀念屈原的,可是這一年竟然也不能回娘家,為什麼呢,雖然話說,五月五管婆婆母,意思是,五月五日這一天如果回娘家對婆婆不好。
第六個節日,農曆六月初一,我們這裡還流行過半年,過了六月初一這將意味著這一年過了一半了,不管大小它都是個節日,又叫半年,所以,農曆的六月初一也不能回娘家。
第七個節日,七月十五是鬼節,這一天是不能回娘家的,什麼原因,也沒人能說的上來,因為是出嫁了,所以就要遵守這個規定。
第八個節日,這個節是大節,八月十五,團圓節當然只能在婆婆家過了,如果誰家出嫁的姑娘在娘家過八月十五,左右鄰居都是拿來當話柄的,所以誰也不敢冒這個險。
第九個節日,九月九日重陽節也是不能回娘家的。
第十個節日,是冬至,這一天聽說是對公公不好,所以,在冬至這一天必須要乖乖待在自己家裡,或者最好是去婆婆家,因為如果冬至回娘家對公公不太好,所以......,「明白人」都知道不能回娘家。
過年回娘家的注意事項
回娘家忌摸鍋、勺
在坊間,我們經常能聽見「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柱不死公公,死女婿」等話語。雖然這些話十分的封建迷信,也無科學依據,但由於在民間流傳的時間久了,就容易形成毒咒。就算明明知道是假的,但是經常聽見也會對自己的心裡產生不良影響。因此,新婦在回娘家的時候,最好應該遵循這些習俗,盡量不要碰這些讓人忌諱的事物。
祭灶日不宜回娘家
河南一帶,因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有不宜回娘家的習俗。一般來說,新婦回娘家住的時間不宜太長,住的時間太長,一是誤婆家的事,二是誤娘家的事,已出嫁的閨女是客人了,不免要認真對待。很多舊的習俗在當今也漸漸被人遺忘了,因此一些古時的回娘家習俗瞭解便可。
忌正月初一回娘家
正月初一就是大年初一,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天。大年初一是閤家團圓的喜慶之日,按照傳統風俗,很多地方是禁止嫁出去的女兒在大年初一回娘家的。因為在這些地區人們的觀念中,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大年初一需和夫家人團聚在一起,倘若在大年初一這天回娘家,就會造成夫家人不能團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