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的民間習俗
中元節的民間習俗
中元普渡
中元是相當重要的民俗節日,不少人會在舊歷的七月初一到七月卅日之間,擇日以酒肉、糖餅、水果等祭品舉辦祭祀活動,以慰在人世間遊玩的眾家鬼魂,並祈求自己全年的平安順利。較為隆重者,甚至請來僧、道誦經作法超度亡魂。也有人會在這段時間,請出地藏菩薩、目連尊者等佛像放置高台、或請藝師扮演驅魔大神鍾馗(有的是請藝師操控鍾馗之傀儡),以消弭死者亡魂的戾氣。
祭祖
祭祖節在陰曆七月十五日,所以簡稱為「七月半」祭祖。此時盛夏已經過去,秋涼剛剛開始。民間相信祖先也會在此時返家探望子孫,故需祭祖。祭拜的儀式一般在七月底之前傍晚時分舉行,並不局限於特定的一天。平常日子要對先人祭拜,一般都不動先人的牌位。到「七月半」祭祖時,則要把先人的牌位一位一位請出來,恭恭敬敬地放到專門做祭拜用的供桌上,再在每位先人的牌位前插上香,每日晨、午、昏,供三次茶飯,直到七月卅日送回為止。有先人畫像的,也要請出掛起來。祭拜時,依照輩分和長幼次序,給每位先人磕頭,默默禱告,向先人匯報並請先人審視自己這一年的言行,保佑自己平安幸福。送回時,燒紙錢衣物,稱燒包衣,或佛門或道教的超度法事。在江西、湖南的一些地區,中元節是比清明節或重陽節更重要的祭祖日。
祭祀土地
七月十五,民間還盛行祭祀土地和莊稼。將供品撒進田地。燒紙以後,再用剪成碎條的五色紙,纏繞在農作物的穗子上。傳說可以避免冰雹襲擊,獲得大秋豐收。一些地方同時還要到后土廟進行祭祀。定襄縣民俗將麻、谷懸掛門首。
放河燈
人們認為,中元節是鬼節,也應該張燈,為鬼慶祝節日。不過人鬼有別,所以中元張燈和上元張燈不一樣。人為陽,鬼為陰;陸為陽,水為陰。水下神秘昏黑,使人想到傳說中的幽冥地獄,鬼魂就在那裡沉淪。所以上元張燈是在陸地,中元張燈是在水裡。今天的放河燈,已經成為歡樂的活動項目了。照佛門的盂蘭盆會儀規來看,放河燈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節目,並不顯得多麼要緊。而在民間的中元節俗活動中,放燈則是比較重要的。
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現代女作家蕭紅《呼蘭河傳》中的一段文字,是這種習俗的最好註腳:「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纏綿在地獄裡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托著一盞河燈,就得托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燈這件事是件善事。可見活著的正人君子們,對著那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記。
送羊節
農曆七月十五,還被稱為「送羊節」。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羊,祥也。」甲骨文《卜辭》中也稱羊通祥。可見在古代,羊這種動物,一向代表吉祥之意。舊京及華北地區的農村,民間流行七月十五由外祖父、舅舅給小外甥送活羊的習俗。傳說此風俗與沉香劈山救母的傳說有關。沉香劈山救母后,要追殺虐待其母的舅舅二郎神,二郎神為重修兄妹之好和舅甥之誼,每年的七月十五都要給沉香送一對活羊,據說這是取二郎神和沉香之母「楊」姓的諧音,以重結兩家之好。從此民間留下了舅舅送活羊的習俗,後來逐漸演變為送一對面羊。
七月十五節前,民間婦女盛行面塑活動,晉北地區最烈。一家蒸花饃,四鄰來幫忙。首先根據家庭實有人數,給每個人先捏一個大花饃。送給小輩的花饃要捏成平型,稱為面羊,取意羊羔吃奶雙膝下跪,希望小輩不要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送給老輩的花饃要捏成人型,稱為面人,意喻兒孫滿堂,福壽雙全;送給平輩的花饃,要捏成魚型,稱為面魚,意喻連年有餘。如今則完全依據主人的情趣,羊、虎、牛、魚、兔、人各種造型的饃都有。人均一獸的花饃捏完以後,還要再捏許多瓜、果、桃、李、蓮、菊、梅等造型的花饃,點綴以花、鳥、蝴蝶、蜻蜒、松鼠。個頭較前要小,做為走親戚,看朋友的禮品。這些面塑蒸熟以後,再經過五色著彩,看上去栩栩如生,每一件都可以稱為絕佳的手工藝品。七月十五看面塑,已經成了農家婦女一展靈巧手藝的節目了。
放天燈
鬼節這天放天燈也有兩個說法,其一是把自己家霉運帶走,帶的越遠越好。這時候就很忌諱別人家的天燈落在屬於自己家的地方,如果落下來,就要重新放飛出去。其二是說,家家都希望自己逝去的先人都能進入極樂世界,鬼節這天放天燈,是為飛昇極樂世界的先人們照亮升天的路。
燒街衣
一踏入農曆七月,人們都會於入黑後,帶備香燭、金銀衣紙和一些祭品如豆腐、白飯在路邊拜祭一番。人們「燒街衣」的目的是讓那些無依的孤魂有衣物御寒,有食物裹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