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都有什麼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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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節氣

立春都有什麼習俗

大寒過後第十五日,北斗斗柄指向東北,太陽黃經三百一十五度,本日春氣開始降臨,是四時開端,所以稱作立春。立春前七日,各級官員整理積案,視情節輕重對囚徒減免刑罰,憐憫撫恤。那麼立春都有什麼習俗呢?

古代立春習俗

前一日,眾人黎明在東郊迎春,車馬、旗幟、服飾都用青色。

舉行騎馬、墩鞠等比賽。

立春當天,五更之後,天亮以前,兒童開始起床,相互呼叫:「賣春困!」

黎明,地方官員率領當地農夫祭祀神農,祀畢,親自下田耕種。

農戶橄打長秧鼓。檢查農具。

煮白芷、桃皮、青木香為湯,用來沐浴。

養蜂人整理養蜂用具,準備割蜜、分封。

吃春餅生萊,就著小蔥吃酒,吃紅蘿蔔『燒樟葉,燒煮茶葉。

兒童塑土牛,貼「宜春」二宇於門,踢毽子。拔河。

本日適宜行嫁娶以及冠禮。

開始賞梅。梅花、寶珠茶、山茶、鐵桿海案、瑞香、報春、木瓜等上市。

立春習俗——矜恤緩刑

我國古代在立春之前,均有對囚徒減免刑罰、憐憫撫恤的行為。《禮記·月令》中寫有:「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民。犧牲毋用化,禁止伐木,毋毅巢,毋殺孩蟲、胎夭、飛鳥,毋度,毋卵。」漢朝在文帝、章帝、明帝執政時,經常下詔,撫恤囚犯,減免刑罰,救濟輝寡孤獨。例如漢章帝元和二年,曾經下詔三公日:「方春生養,萬物革甲,宜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冀以息事寧人,敬奉天氣。」古人認為,春天陽氣生發,萬物開始生長,如果唯獨人類除外,便不合情理,所以《禮記·郊特牲》有「春饗孤子」之句。《春秋繁露·治水五行》中亦有:「立春出輕繁,去拘留,除栓桔,開閉閡,通障塞,存幼孤,矜寡獨。」這些都有因時教化的意思。

所以,在古代,時常於立春前一星期,由各級官員將所有積壓案件逐一處理,並視案情輕重,對「罪非殊死」的一些案犯,酌情減免刑罰,目的在於使人精神振作,並增益人口。對自首之人,允許悔過自新,以示與歲更新。

立春習俗——迎春

立春前一日,先要迎春。春至而萬物生。古人把農事叫作春事,農忙叫作春忙。《書傳》中記載:「冬寒無事,並人室處,春事既起,丁壯就功。」黃庭堅有詩寫道:「田園恰恰值春忙。」春天又是播種的時節,因此,說到耕地,也應該稱為春耕。

我國是農業國家,對於節令,極為重視。迎春的禮儀,在《月令》中有所記載,到東漢明帝時逐漸完備,後世更將它列人祀典。地方上的官員也簫舉行迎春典禮,時間都在立春前一日。而在民間,迎春的儀式更是鋪張盛大,十分熱烈,其宗旨一方面在於勸農務耕,注重生六一方面示人須珍惜韶光,不要辜負一年之中的最好季節。

立春習俗——走馬

走馬就是跑馬,即騎馬,盛行於唐玄宗時。當時有人因此說道:「生兒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北方人自古因地理地勢的緣故,大多喜好騎馬。

立春習俗——蹴鞠

蹴鞠在古代極為盛行,相傳起源於黃帝時。《史記》:「處後毗鞠。」《後漢書》:「六博蹴鞠。」《漢書·藝文志》有關於at鞠的文字二十五篇,顏師古在註釋中寫道:「鞠以韋(皮革)為之,實之以物,踢以為戲。蹴鞠陳力之事,在昔附於兵法。」《太平御覽》引用《三倉解話》稱:「鞠,毛丸,可踢戲。」

蹴鞠,就是如今的踢球。漢朝時做這種遊戲,要在地上挖出洞窟,把球踢人其中,又因為球很容易跑到別的地方,需要奮力追逐,所以還要挖出一條界線,示限制。(可參見《後漢書》中的〈戚夫人傳》及《霍去病傳》)隋唐時有專門的球場,寬廣平坦,和今天的運動場沒什麼差異。毗鞠的時候,把兩根數丈高的竹竿插在地上,並用網把竹竿網住,作為球門,以能踢進球的為勝。踢球的人分為左右兩隊,相互比賽。還有一種稱為踏球的娛樂,即用腳蹬踩在球上,拐彎奔跑。《唐語林·卷五》:「今樂人又有蹋球之戲,作彩畫木球,高一二尺,女伎登躡。球宛轉而行,縈迴來去,無不如意,蓋古蹋鞠之遺事也。」明朝汪雲程著有《蹴鞠圖譜》,上面羅列的規則很是詳細,涉及分左右兩隊、球門、社規以及踢法等許多細則。及至南宋臨安,蹴鞠打球已皆有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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