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元宵節是情人節嗎
元宵節,人們馬上會想到吃元宵、賞花燈、猜燈謎、逛廟會、耍獅子、踩高蹺等等節日習俗。其實,元宵節不單單是「年」的節俗,它還有另外一個鮮為人知的節日內涵:中國古代最早的「情人節」!你對這個說法怎麼看?
元宵節:中國古代的「情人節」
1
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小正月、元夕、燈節,是春節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節日。正月是農曆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所以把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正月十五稱為元宵節。元宵節始於秦朝,漢文帝時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司馬遷創「太初歷」,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古代人對元宵節非常看重,尤其是未婚的青年男女。中國古代講究「男女授受不親」,青年女子更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一年當中難得幾次出頭露面去上街。而元宵節,則講究「全民同樂」,朝廷甚至發文「開禁」——不管男女老少,都可以上街盡興狂歡,家長們也破例允許家中未婚的少男少女上街看燈、猜謎、遊樂。
因此,青年男女趁此良機尋找意中人,邂逅一樁甜美的愛情;也可以趁機與昔日的情人約會。
2
很感謝古代的文學大師們,他們用文學作品記錄下了這些美好、甜蜜的瞬間和習俗。
北宋著名文學家歐陽修在《生查子·元夕》一詞中寫道:「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講述了一則元宵節一對有情人「約會成功」的故事。元宵節的夜晚,街上花燈亮如白晝,絢麗繽紛,一對有情人觀燈之隙,趁著熹微的月光,偷偷在柳蔭下羞澀地約會。也許一年當中只有這麼一次約會,所以,這次節日會面顯得格外珍貴!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滿春衫袖。」講述的是青年男女在元宵節上沒有尋到昔日情人的惆悵心情,表達一方對另一方的思念之情。後人可以從詞中感覺到那份濃濃的惆悵,遙想到那份人海之中的尋覓之苦。
辛棄疾的詞《青玉案·元夕》則寫得更為傳神、直接,簡直就是一幅古代元宵節幽會圖:「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這首詞描述的是宋代都城正月十五元宵節的熱鬧夜景。一方在人海之中翹首張望,急切地尋找著自己心上人的身影。
「眾裡尋他千百度」,把那份對愛情的執著寫得淋漓盡致。「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則傳神地刻畫出了青年男女苦尋之後的那份驚喜:哇,原來他(她)就在那兒!
3
這幾首詩詞不僅傳神地定格了古代青年男女的人性心理,也真實地記錄了他們對愛情的嚮往和珍惜,同時也為後世留下了元宵節的另一樁習俗:約會。
在中國古代,還有三出著名的傳統戲曲,分別寫的也是元宵節「情定終身」的故事:陳三和五娘在元宵節賞花燈相遇進而一見鍾情(《荔鏡記》),樂昌公主與徐德言在元宵夜巧遇而破鏡重圓(《樂昌分鏡》),宇文彥和影娘在元宵節定情成婚(《春燈謎》)。元宵節也因此被鍍上了一層浪漫的色彩。
正緣於此,民俗學家們一致認為,元宵節,是中國古代最早的「情人節」!
元宵節才是古代的情人節嗎?
提起元宵節,書評君總是想起《大明宮詞》裡太平公主和薛紹在元宵燈會上初次相遇的畫面。這場在元宵節的浪漫邂逅是偶然的嗎?事實上,中國古代很多的戀情都是始於元宵節的,至少在古典戲曲和詩詞中,有很多這類故事。
北宋歐陽修的《生查子》想必大家都已經很熟悉了,「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到柳梢頭,人約黃昏後。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滿春衫袖。」南宋辛棄疾也有著名關於元宵節與愛情的詩句:「眾裡尋它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所以,很多人說,比起七夕節,元宵節才更像是中國古典的情人節。因為七夕節在過去又稱「乞巧節」,是女孩兒們過的節日。而元宵節卻肩負著類似於情人節的功能:元宵節自漢代以來,一直有著市民夜遊燈會的傳統,不設宵禁。在過去,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大戶人家的女孩,都是不能出閨門的,只有在元宵節之夜,可以出門去逛元宵燈會。於是,很多年輕女子就把這一晚作為私會情人的日子。對於沒有情人的青年男女來說,它當然也是邂逅的絕佳夜晚。
那麼,在中國歷史上,元宵節都有著怎樣的習俗演變呢?
漢代:祭太一神、燃燈表佛
元宵節起源於漢代。據《史記·封禪書》記載:漢武帝時,亳人謬忌奏請祭祀「泰一」神。「泰一」神又稱「泰乙」、「太一」或「太乙」。為何要祀泰一呢?謬忌認為「泰一」是天神中最尊貴者,其地位在五帝之上。漢武帝又是極為相信神仙的皇帝,面對當時人們心目中如此尊貴的太一神,豈能不大大祭祀一番。尤其在正月十五日祭太一神最隆重。從黃昏開始,通宵達旦用盛大的燈火祭祀,加上夜晚常有流星劃過祠壇之上,從此形成了正月十五張燈結綵的習俗。
到了東漢明帝永平十年(67年),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日夜在宮廷和寺院「燃燈表佛」。《法苑珠林》又記載明帝永平十四年(71年),五嶽諸山道士要與西域和尚比較法力,以辨真偽。漢明帝令僧道正月十五日會集於洛陽白馬寺,道士齋道經,設置三壇,然後縱火焚經,經書見火而被焚化。佛教傳入中國以後,中印習俗互相融合,流傳到民間。每到正月十五日夜,城鄉燈火輝煌,晝夜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掛燈。這既有祭太一神的舊說,又有燃燈禮佛的虔誠,原有的神仙術與佛教禮儀相結合,形成了一個中西合璧的獨特習俗。這個習俗經官方的倡導而開始流行,並在這一夜取消宵禁制度。據《事物紀原》記載:漢代西都長安城有執金吾負責宵禁,「曉瞑傳呼,以禁夜行」,唯有正月十五日夜晚,皇帝特許執金吾馳禁,前後各一日,允許士民踏月觀燈。
魏晉:祭門戶、祀蠶神、迎紫姑
到了魏晉,又增添了燈節祭門戶、祀蠶神、迎紫姑的風俗。按《荊楚歲時記》記載,祭門戶的儀式是製作豆粥,上加油脂以此祭祀門戶;先在左右門戶插上水楊枝,根據楊樹枝受風飄動所指的方向,再用酒肉食品及插上筷子的豆粥、糕餅等來祭祀,稱「望日祭門」。為什麼要如此祭祀呢?《齊諧記》記載:正月半,有位神仙降臨到以養蠶為業的陳氏家宅,說「若能見祭,當令蠶桑百倍」。《續齊諧記》中也有類似的記載,但是更為詳細。在正月十五日,吳縣居民張成夜間起來,看見一個婦人立在房宅的東南角,對張成說:「我是這地方之神,明年正月十五,要煮碗白米粥,上面加蓋些肉脂來祭祀我,我會使你家蠶業興隆。」說罷就不見了。張成按照她所說的辦法祭祀,從此養蠶年年豐收。由於這個傳說的影響,魏晉南北朝時,時人每到正月十五都做粥祭祀,並加肉覆蓋在粥上來吃。
更有趣的是「迎紫姑」,以卜將來蠶事好壞。按南朝宋人劉敬叔《異苑》的記載,紫姑本是一戶人家的小妾,為正房大婦所嫉妒,於正月十五日氣憤而死。後人做其形而迎接她。迎時要唸咒:「子胥(紫姑丈夫之名)不在,曹夫人(即其大婦)已行,小姑可出。」迎紫姑時要在廁所邊或豬欄邊,如果手中的紫姑形象物變重,就是紫姑神來了。迎紫姑還要在廁所中置破舊衣裳。據說有平昌孟氏曾於正月十五日試迎了一次,紫姑竟「穿屋而去」。看來當時人們對這一點深信不疑。這個為人做妾的紫姑顯然是勞動人民按照自己的想像而創造的神,所以她地位卑賤,穿破舊衣服,活動於廁所或豬圈欄旁。
隋唐:放花燈
隋代開國初年,隋文帝提倡節儉治國,對元宵節民間大鬧燈火禁止頗嚴。《隋書·柳彧傳》記載:柳彧曾上書文帝,敘述當時京城和各州縣,每逢正月十五日夜,人們「充街塞陌,聚戲朋游。鳴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獸面,男為女服,倡優雜技,詭狀異形」、「以穢嫚為歡娛,用鄙褻為笑樂,內外共觀,不曾相避」。這位老夫子認為這些豐富多彩的民間百戲及風俗活動有傷風化,至於「高棚跨路,廣幕陵雲,炫服靚妝,車馬填噎,餚醑肆陣,絲竹繁會」,那是浪費人力物力,更不能容忍的是有的人「竭貲破產競此一時」,有的家庭「盡室並孥,無問貴賤,男女混雜,緇素不分」,都去觀看。柳彧請隋文帝下詔禁絕這些節日習俗。隋文帝採納柳彧的建議,雷厲風行地禁止元宵張燈及娛樂活動。
隋文帝禁元宵節,他的兒子隋煬帝卻與他相反,竭力在元宵節鋪張奢侈,揮金如土。大業六年(610年)正月,因西域少數民族首領雲集洛陽,隋煬帝調集民間藝人進城,於正月十五日在洛陽皇城端門外端門街,舉行盛大的百戲。《資治通鑒·隋紀》記載:「戲場周圍五千步,執絲竹者萬八千人。聲聞數十里,自昏至旦,燈火光燭天地;終月而罷,所費巨萬。」從此一掃漢代敬神禮佛的節日觀念,而開元宵行樂之端。所以胡三省注曰:「今人元宵行樂,蓋始盛於此。」薛道衡《和許給事善心戲場轉韻詩》描述當時盛況道,「萬戶皆集會,百戲盡前來」、「竟夕魚負燈,徹夜龍銜燭」。精彩的百戲歌舞中既有傳統的百獸舞、五禽戲,又有少數民族的藝術表演。「羌笛隴頭吟,胡舞龜茲曲」。隋煬帝這位浪蕩天子樂陶陶地帶著他的成群妃嬪,登樓觀燈。
同西周兩漢一樣,唐代都城長安也有宵禁制度。但是元宵節前後幾日內,卻特許馳禁,放三夜花燈,稱之為「放夜」。據《太平御覽》引唐人韋述《兩京新記》:「惟正月十五日夜,敕金吾馳禁前後各一日以看燈。」當此之時,「誰家見月能閒坐,何處聞燈不看來」(崔液《上元夜六首》),於是「千門開鎖萬燈明,正月中旬動帝京」(張祜《正月十五夜燈》)。從王公貴族到平民百姓無不走出坊門,夜遊觀賞那爭奇鬥艷的各式花燈,以致車不能掉頭,人難以轉身。《雍洛靈異小錄》記載:「唐朝正月十五夜……燈明如晝,山棚高百餘尺,神龍以後,復加儼飾,士女無不夜遊,車馬塞路。」甚至有的人被擠得懸空而起,「有足不躡地浮行數十步者」。
唐初高祖李淵、太宗李世民對元宵放燈尚未大力提倡。據《舊唐書·中宗本紀》記載:唐中宗李顯景龍四年(710年)元宵節觀燈還是偕皇后微服出行,並借踏月賞燈的機會巡幸大臣蕭至忠、韋安石及長寧公主家。但此後不久,就奢侈之風大開。《朝野僉載》記載:睿宗先天二年(713年,即玄宗開元元年)正月十五、十六、十七日,在安福門外做一巨型燈輪,高達20丈,上邊纏繞五顏六色的絲綢錦緞,用黃金白銀作裝飾,燈輪懸掛花燈五萬盞,如同五彩繽紛、霞光萬道的花樹一般。同時,讓「宮女數千人,衣羅綺,曳錦繡,耀珠翠,施香粉」,在燈輪下輕歌曼舞,還從長安萬年縣選出少女婦人千餘人,在燈輪下踏歌三日。當時洛陽盛況是「他鄉月夜人,相伴看燈輪,光隨九華出,影共百枝新」,以致「歌鍾盛北裡,車馬沸南鄰」(韓仲宣《上元夜效小庾體同用春字》)。「月下多游騎,燈前繞看人,歡樂無窮已,歌舞達明晨」(崔知賢《上元夜效小庾體同用春字》)。《輦下歲時記》還記載:唐睿宗上安福門觀燈,讓太常作樂歌,宮女歌舞,朝士中能文者填寫踏歌詞,踏歌「聲調入雲」。
宋代:燈市如晝
宋代從京師到民間都十分重視元宵放燈,因此有專門的「燈市」。如《干淳歲時記》記載:在都城從年前孟冬(十月)開始,「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球等求售,謂之燈市。自此以後,每夕皆然」。在燈市上,舞女樂伎往來最多,賣舞賣唱。每晚從燈火初上,簫鼓齊奏,歌女舞女紛紛獻技。豪商富賈,紈褲子弟,紛紛買笑追歡,到更深四鼓方止。因此姜白石有詩云:
燈已闌珊月氣寒,舞兒往往夜深還。
只因不盡婆娑意,更向街心弄影看。
南陌東城盡舞兒,畫金刺繡滿羅衣。
也知愛惜春遊夜,舞落銀蟾不肯歸。
燈市不僅在京師很盛,在其他各地也頗為風行。范成大在《吳郡志》中說:蘇州羅燈在宋代聞名天下,能工巧匠們在羅帛上剪鏤百花等極其細巧的圖案。點燃蠟燭後,放射萬道燈光,人們稱之為「萬眼羅」。福州的「白玉燈」,新安的「無骨燈」,像春蘭秋菊,各有秀色。此外,宋代燈市上值得稱道的還有類似皮影戲的五彩羊皮燈、絲燈、走馬燈等,頗受人們喜愛。
宋代興起了煙火,火藥在唐宋節日娛樂中,得到廣泛應用。不僅製成炮仗,而且製作煙火。《干淳歲時記》記載:「宮漏既深,始宜放煙火百餘架,於是樂聲四起,燭影縱橫,而駕始還。」不但宮中放,民間也放。當時的煙火到底有哪些花色品種,尚不可知。僅就遊人仕女都被吸引住這一點來看,那情景是非常動人的。除了花燈與煙火,宋代元宵節風俗活動還有「打燈謎」和雜技演出。
明代:耍獅子、放煙火
到了明代,元宵節放燈從正月初八到十八,延長為十天。《明會典》記載:永樂七年詔令元宵節自正月十一日起給百官賜假十日,以度佳節。明代元宵節又增添了耍獅子的娛樂項目。明末人張岱在《陶庵夢憶》中記載了當時燈節耍獅子、放煙火、鼓吹彈唱,擠擠雜雜,大街小巷,通宵以樂。
清代:放冰燈
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對漢族的元宵節活動也全盤接收了。但是,清代放燈時間已沒有明代十日之久。據《燕京歲時記》記載:清代是「自十三至十七均謂燈節,惟十五日謂之正燈耳」。也就是說清代放燈時間只有五夜,只有十五夜才算正節放燈。「每至燈節,內廷筵宴,放煙火,市肆張燈。而大街之燈,以東四牌樓及地安門為最盛」。各式各樣的綵燈,多用紗絹、玻璃、明角做成,上面繪有古今人物故事。在清代令人眼花繚亂的花燈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冰燈。因為滿族原居東北黑龍江一帶,氣候寒冷而冰多,因此有冰燈之俗。滿族入主中原後,冰燈也傳入中原。北京當時有能工巧匠製作冰燈,「結冰為器,裁麥苗為人物,華而不侈,樸而不俗,殊可觀也」。正月元宵,中原草木萌春,南方已花枝待發,而東北仍處於一個千里冰封、萬里雪飄的世界。
清代元宵節,民間的娛樂活動增添了大量的新內容。從元旦到元宵節,舞獅子、舞龍、鬧社火、踩高蹺、跑旱船、扭秧歌、打腰鼓等活動都湧到節日期間,每日社火不斷,鑼鼓喧天。像《清嘉錄》描寫燈節的詩中就有:「看殘燭火鬧元宵,劃出旱船忙打招,不放月華侵下界,煙竿火塔又是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