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的習俗,關於元宵節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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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

元宵節的習俗,關於元宵節習俗

元宵節古代習俗是什麼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是中國歷史上最長的燈節,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元宵節朝代沿革

唐朝,在國力空前強大的唐朝,元宵賞燈十分興盛,無論是京城或是鄉鎮,處處張掛綵燈,人們還製作巨大的燈輪、燈樹、燈柱等,滿城的火樹銀花,十分繁華熱鬧。

宋朝,宋代元宵除了「婦女出遊街巷,自夜達旦,男女混淆」的狂歡外,還有官員派發利是、君王與百姓同賞元宵;甚至有恐怖色彩,刑獄機構會利用燈飾、圖像演繹獄戶故事或陳列獄具等。元宵節在宋代發展成最熱鬧的世俗狂歡節,燈節更加豐富多彩,元宵賞燈持續五天,燈的樣式繁複多樣,逛燈市更是一件十分賞心悅目的事情。詩人辛棄疾寫道:「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說的就是宋朝燈節花燈無數,煙花如星雨。那時還興起了猜燈謎,即將各種燈謎寫在紙條上,貼在花燈上,猜中的人還能得到小小的獎勵。這種娛樂益智的活動受到人們喜愛,廣為流傳。

到了元代大部分假期都被取消,元朝統治者認為生命在於運動,工作就是休息,全年假期只有16天。

明朝的燈節持續的時間更長,自正月初八到十七整整十天,以顯示歌舞昇平。

清朝,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元宵節清朝則只有三天,但是燈火璀璨,燈也更加精緻奇幻,依然十分吸引人。

現代,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近年來,代表委員建議元宵節放假。

元宵節過七河

冀南平原的漳河和滏陽河兩岸,正月十五過元宵節時有「過七河」的風俗。這是當地人祈求豐收的民間活動。

在正月十四這夭,村子裡要挑選七個未出嫁的姑娘,她們分別由七姓組成。這七個姑娘在村子裡挑選七戶院門朝南、灶門也朝南的人家,從這七家弄來煮過水餃的湯和鍋灶裡的柴灰(或煤渣灰),再到一家有捶布石的院子裡,把水餃湯和柴灰和成泥,堆放起來。

在十四日的晚上,還要找來一個孤兒(男孩),要他去找一個陶瓷罐子。在罐子鼻上拴上提罐繩兒,作提水用。是日黃昏,這個男性孤兒要提上罐子。領上七個姑娘,到村外的水井裡去打一罐清水。走到水井邊打水,七個姑娘口中邊念道:「井龍王。井水多,幫助七女過七河。」在反覆念唱過程中,男孩把水打了上來。用手提起往回走,七個姑娘緊跟其後,直往前走,不得回頭。把這一罐子水提到有捶布石的院子裡,放置捶布石中央,然後用姑娘們已和好的灶灰泥,把罐子和捶布石沾在一起。在沾的過程中,姑娘們在一旁口中不停地吟唱:「石頭爺來,井龍王來,幫七女把水罐沾起來。」用灶灰泥把水罐和捶布石沾住後,就在院子裡放著,讓它們慢慢凝固。在這天晚上。七個姑娘要睡在一起,睡在一個敬奉著石頭神、井龍王、五穀神、王母娘娘的屋裡,七個姑娘夜裡輪流給這些神仙燒香、祈求神仙幫助她們過七河。賜給一年的大豐收。

正月十五這天,姑娘們再取來小麥、谷子、玉米、高粱、黃豆、綠豆、林子這七種糧食。在院子裡撒成七條線,並分別稱之為麥河、谷河、玉米河、高粱河、黃豆河、綠豆河和林子河。這七條河又叫「豐收河。」每條河相距約二尺寬。院子裡的捶布石、水罐子經過一天一夜灶灰泥的凝固,已沾在一起了,或者已凍在一起了。這時有兩個女孩子用木棍穿進水罐的提繩,把水罐和其下面的捶布石一塊兒抬起來,別的姑娘前後幫著。在院子裡橫穿過一創可。由於捶布石很重。灶灰泥的沾力有限,罐耳子的力量也有限。所以往往走不了幾步。捶布石就會掉下來。或水罐兒的鼻子損壞,使姑娘們過不完七條河就得停』廠來。如果姑娘們只穿過了小麥河和谷子河。那就意味著今年只收小麥和谷子。其它莊稼收成就不好。今年種地時宜多種小麥和谷子;如果七條河都過去了,那就預示著這七種莊稼都會大豐收,今年任意種哪幾種莊稼都行。多少年來,當地人民群眾就是用這種方法祈求一年的好收成,人仃]俗稱「過七河」。有時姑娘們抬著水罐過完了七河,而水罐和捶布石仍然不掉,大家就會抬到街上去,由青年小伙子接過來,在村子裡到處轉。因為這是預示著今年各種莊稼的大豐收。所以人們會高興得欣喜若狂。歡呼聲叫好聲驚天動地。

元宵節捉黃鬼

「捉黃鬼」又名「大抽腸」,是武安市西南部山區固義村主辦的一項大型綜合民俗活動,在每年的元宵節期舉行。

「黃鬼」是虐待父母、許逆不孝者的總代表,通過對其捉拿和處置,教育人的孝敬父母長輩,保持家庭和睦幸福和安定。與「捉黃鬼」配合演出的有臉戲(或稱「面具戲」、「攤戲」)和社火戲。臉戲的各個角色都戴臉譜面具,一般只舞蹈,無唱詞。而被稱為「長竹」的人在台口一側講述和伴唱。主要劇目有《點鬼兵》、《吊勒馬》、《吊黑虎》、《開八仙》、《大頭和尚戲劉翠》等。社火戲即賽戲,劇目主要是漢朝及三國戲。有《岑彭馬武奪狀元》、《虎牢關》、《長阪坡》等,其角色邊舞邊唱。與「捉黃鬼」配合演出的還有武術、高蹺、花車、旱船、竹馬等花會節目。

「捉黃鬼」系列民俗節目的角色分天上、人間、地獄三個方面。天神方面有玉皇大帝、四值(年、月、日、時的當值官)、四尉(東、西、南、北四方當值官)、城陛、土地、五道等。地獄方面有閻王、判官和大鬼、二鬼、三鬼等。黃鬼是人間行兇作惡、目無家規國法、不忠不孝、不服父母管教甚至害死父母的孽狂。由披甲戴盔的揮馬負責偵察、查訪此類孽種。人間方面,主要是歌頌古代英雄人物、懲治民間孽狂,通過演出臉戲和賽戲來表現。參加表演的各種角色、人物不下400人。還需馬8匹、騾子40匹。

固義是個大村。按姓氏和居住位置,分為東頭和西頭。東頭又分為劉莊戶、南王戶、東王戶三個莊戶,除有關角色外,三個莊戶還有各自的社火項目。如劉莊戶有武術班、高蹺、竹馬等。南王戶有武術、舞獅子等。東王戶有武術和跑驢等。這三班社火都圍繞「捉黃鬼」進行。

捉黃鬼在正月十五和十六兩天進行。十五的活動是:凌晨兩點。大鬼、二鬼和探馬開始在大街小巷巡邏、偵察。從早八點開始,各種故事、社火全部到村東頭集中,迎門旗在前。旗、牌、傘、扇隨後,再就是各班社火、故事依次排列。在一陣又一陣的三眼槍和喧天的鑼鼓聲中,逐漸向村西走去,約十點鐘光景。全部來到村西頭廣揚上。接著是玉皇大帝出場,佈置當年的各種事宜,然後調上四值、四尉等各職官員,令其各行其事。緊接著開始演出《岑彭馬武奪狀元》的折子戲,此後便是三個莊戶的三班社火在各自的場子上表演。上午十一點,場上各種活動結束。這時用轎子從村西頭抬來閻王、判官,準備升堂審判。正午時分,大鬼、二鬼將只穿褲叉,頭髮、四肢和身上全塗成黃色的「黃鬼」捉拿到審判台前。經閻羅王批准。大鬼、二鬼、三鬼捆綁黃鬼到刑場,處以抽腸剝皮之刑。至此。周圍觀眾皆大歡喜。整個活動由「社頭」指揮,井然有序。

關於「捉黃鬼」的來源和起因,據說是為了紀念春秋時期秦王十三太子。十三太子遊歷到晉國後,在大街上看見惡少、攔街虎作惡多端,心中憤憤不平,便揮拳將其打死。為躲避晉兵追趕,他來到邢地信都(今河北邢台市)地界的鎮店村,只見村街上眾百姓頭戴面具,身披綵衣,正在盡情舞蹈娛樂。十三太子向眾人講明自己被追趕的情形,眾人深表同情,便讓他戴上面具。穿上綵衣,和大家一起舞蹈娛樂。晉兵趕到,找他不見,只好作罷。後來十三太子來到固義村南的雀娥山,身患重病,無力行走,當地百姓對其精心照料,使他及時康復。以後十三太子回到秦國,念念不忘信都和雀娥山百姓對他的救命大恩,為這一帶的百姓辦了不少善事。雀娥山的人們為紀念十三太子。便給他塑了像,供奉在村南觀音廟內,稱其為「三爺」。每年元宵節時,村民就帶上面具,穿上綵衣,在街頭盡興舞蹈歡娛。相傳到了明朝中葉,固義村有在口外一帶跑買賣者,看到當地有跑鬼(即捉黃鬼)的街頭啞劇,便學到手帶了回來,配合原來節目演出,一直流傳至今。

元宵節蕩鞦韆

每年元宵節期間,武安、涉縣、磁縣一帶的城鄉群眾有蕩鞦韆的習慣。一過正月初十,人們就開始在村街口開闊處和自家院內搭起高低不同的鞦韆架。從搭成到正月十六。每天都要蕩一陣子。其中十四、十五兩夭是高潮。蕩鞦韆可以使人心曠神怡,鍛煉身體和意志。無疑這是一種有益的民間體育遊藝活動。一些地方的群眾認為,蕩鞦韆能祛除疾病。這也許就是蕩鞦韆能世代相傳、經久不衰的原因。以至連那些不會走路的孩子和年過古稀的老人,也要在別人的扶持下蕩上幾下。青少年男女和壯年人就更不用說了。

蕩秋干分單人蕩、雙人蕩、立蕩、坐蕩等。每個村鎮都有自己的蕩鞦韆高手,有時還要舉行表演比賽。蕩得最高最美的人很受鄉鄰的讚揚。蕩鞦韆的這些日子裡。也常常是青年男女相遇、接觸的好機會。

蕩鞦韆時。兩條秋干繩的上端,繫在穿干橫樑上的柳木鐲子上。隨著悠蕩,兩個銅子會逐漸靠攏,當兩個銅子碰到一起,兩條鞦韆繩就會擰住。不能再蕩,使得你不得不下來,換別人撩開錫子擺順繩索後,再開始悠蕩。這是防止個別人長時間霸攬鞦韆的好辦法。當然。穿錫子的目的還在於保護鞦韆繩,增加鞦韆繩的靈活性。

除了普通秋干外,還有以下幾種特殊的鞦韆:

「胡悠」,也叫木驢。其做法是:主桿上端有個鐵軸,軸頭頂在橫樑的正中間。橫樑兩頭各吊一個小鐵千。人或站或坐在兩頭的鞦韆上,邊悠蕩邊轉圈。

「過梁悠。」這是一種比較複雜的鞦韆。在牢固的木架上架一個方形大木輪。輪子四角各吊一副小鞦韆,四個人坐在踏板上,由其他人搖動搖盤。使大木輪轉起來。鞦韆上的人隨著大木輪子的轉動,或高或低。自在悠蕩,煞是愜意。

「板不煞」。板不煞意即「摔不死」。其搭法是:在鞦韆架的橫樑上穿一個轆護頭,上面繞一條粗繩(只繞一遭),兩頭垂下,其中一個繩頭上固定一根腳踏棍。開始耍時。兩隻腳踏在踏腳棍上,兩腿夾繩,兩手緊拽另一個繩頭,使繩子這頭往下轉,那頭帶著人往上升。鞦韆橫樑上頭的半圓形荊條吊著花生、糖果、香煙、酒等賞品。

誰能升到上頭,牢穩地固定在轆轤頭上,再伸手向上去摸賞品,准就是好樣的。摸著哪一種獎品,就獎給這個人。一般人往往上不去就摔下來。或者上去了沒把緊轆轤頭,又滑溜下來或摔下來,故名「板不煞」。由於鞦韆架下墊著鬆軟的沙土或柴草,不會出危險,又稱「摔不死」。

  元宵節習俗劃旱船

旱船是中國民間表演藝術形式之一,逢年過節或慶祝等,陝西、山西、河北境內各地都廣為流行,這是一種模擬水中行船的漢族民間舞蹈。「旱船」是依照船的外觀形狀製成的木架子。在這種船形木架周圍,圍綴上繪有水紋的棉布裙或是海藍色的棉布裙。

在船的上面,裝飾以紅綢、紙花,有的地方還裝有綵燈、明鏡和其它裝飾物,把這只或者十幾隻船裝飾得艷麗不凡。「旱船」,自然是陸地上的船。乘船者一般是一個人,有時也有雙人、四人甚至七人共同乘用一隻船的。乘船者所表現的多是姑娘、媳婦,也有扮演其它人物的。

跑旱船是一種漢族民俗文化。跑時,表演者中有一名「艄公」划槳引船,在前頭帶路,做出各種各樣的划船動作。而乘船者在表演中,往往是走快速碎步,這樣能使船身保持平穩的狀態前進,猶如在水面上漂動的船那樣,頗為形象地塑造出水面行船的情景。

旱船多在鄉村農民家中演出,每逢農曆春節,它要從農曆正月初一活動到農曆二月初二(龍抬頭節),它表演的目的是祈求來年風調雨順、大吉大利。旱船表演人數一般有6-7人,一位女演員立於旱船中,稱為「船娘子」,兩人手拿「連響」,相當於撐舵人員,還有一人飾演小丑,右手拿一把破蒲扇,左手拿一把槳,鼻子被抹上白色的粉,在旱船周圍來回扇動蒲扇,從而引發觀眾的笑聲,其餘人在邊上敲鑼打鼓,伴奏樂器有:大鑼、小鑼、鼓、察等,旱船便根據節奏的變化進行表演。開場的一陣鑼鼓音樂結束後,拿連響的表演者會穿插表演唱,在旁的伴奏人員也會在每一段內容結束後的最後一個唱詞附和著伴唱,但鑼鼓聲仍不停止。

乘船者不止一隻船,三、五成群,一線兒排開,與「船公」默契配合,時起時伏,隨著「波浪」旋轉、顛簸,猶如是水上跑船時的生動畫卷。

在表演中,一般是一個艄翁引多只船前進,也有的是雙公劃一隻船前進,還有的是多船沒有「艄公」而由一隻船在前邊領頭前進。在前進中,要跑出各種平時訓練好的套路,起伏波動、生動活潑,吸引著看「紅火」和視節慶的人們。

近幾年來,跑旱船在原有基礎上又有發展。一些農村裡,將現代化的交通工具摩托車裝飾成「旱船」,也有的將自行車裝飾成「旱船」,由人駕車,結隊前進,在前進中跑出、表演出各種各樣的活動圖案,形成各種各樣的套路,也十分吸引觀眾。跑「旱船」時,一股使用的伴奏樂器是鑼、鼓、鈸等打擊樂器,也有的地方加上一至兩支噴吶伴奏、氣氛熱烈,情緒活躍,具有濃郁的地方風情和民族色彩。

元宵節習俗吃元宵

正月十五吃元宵,「元宵」作為食品,在我國也由來已久。宋代,民間即流行一種元宵節吃的新奇食品。這種食品,最早叫「浮元子」後稱「元宵」,生意人還美其名曰「元寶」。元宵即"湯圓"以白糖、玫瑰、芝麻、豆沙、黃桂、核桃仁、果仁、棗泥等為餡,用糯米粉包成圓形,可葷可素,風味各異。可湯煮、油炸、蒸食,有團圓美滿之意。陝西的湯圓不是包的,而是在糯米粉中"滾"成的,或煮司或油炸,熱熱火火,團團圓圓。

元宵節為什麼吃湯圓

相傳漢武帝有個寵臣名叫東方朔,他善良又風趣。有一天冬天,下了幾天大雪,東方朔就到御花園去給武帝折梅花。剛進園門,就發現有個宮女淚流滿面準備投井。東方朔慌忙上前搭救,並問明她要自殺的原因。原來,這個宮女名叫元宵,家裡還有雙親及一個妹妹。自從她進宮以後,就再也無緣和家人見面。每年到了臘盡春來的時節,就比平常更加的思念家人。覺得不能在雙親跟前盡孝,不如一死了之。東方朔聽了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就向她保證,一定設法讓她和家人團聚。

一天,東方朔出宮在長安街上擺了一個占卜攤。不少人都爭著向他占卜求卦。不料,每個人所佔所求,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的簽語。一時之間,長安裡起了很大恐慌。人們紛紛求問解災的辦法。東方朔就說:「正月十三日傍晚,火神君會派一位赤衣神女下凡查訪,她就是奉旨燒長安的使者,我把抄錄的偈語給你們,可讓當今天子想想辦法。」說完,便扔下一張紅帖,揚長而去。老百姓拿起紅帖,趕緊送到皇宮去稟報皇上。

漢武帝接過來一看,只見上面寫著:「長安在劫,火焚帝闕,十五天火,焰紅宵夜」,他心中大驚,連忙請來了足智多謀的東方朔。東方朔假意的想了一想,就說:「聽說火神君最愛吃湯圓,宮中的元宵不是經常給你做湯圓嗎?十五晚上可讓元宵做好湯圓。萬歲焚香上供,傳令京都家家都做湯圓,一齊敬奉火神君。再傳諭臣民一起在十五晚上掛燈,滿城點鞭炮、放煙火,好像滿城大火,這樣就可以瞞過玉帝了。此外,通知城外百姓,十五晚上進城觀燈,雜在人群中消災解難」。武帝聽後,十分高興,就傳旨照東方朔的辦法去做。

到了正月十五日長安城裡張燈結綵,遊人熙來攘往,熱鬧非常。宮女元宵的父母也帶著妹妹進城觀燈。當他們看到寫有「元宵」字樣的大宮燈時,驚喜的高喊:「元宵!元宵!」,元宵聽到喊聲,終於和家裡的親人團聚了。如此熱鬧了一夜,長安城果然平安無事。漢武帝大喜,便下令以後每到正月十五都做湯圓供火神君,正月十五照樣全城掛燈放煙火。因為元宵做的湯圓最好,人們就把湯圓叫元宵,這天叫做元宵節。

元宵節習俗:過情人節

元宵節也是一個浪漫的節日,元宵燈會在封建的傳統社會中,也給未婚男女相識提供了一個機會,傳統社會的年輕女孩不允許出外自由活動,但是過節卻可以結伴出來遊玩,元宵節賞花燈正好是一個交誼的機會,未婚男女藉著賞花燈也順便可以為自己物色對象。元宵燈節期間,又是男女青年與情人相會的時機。

在台灣,還有未婚女性在元宵夜偷摘蔥或菜將會嫁到好丈夫的傳統習俗,俗稱:「偷挽蔥,嫁好尪」、「偷挽菜,嫁好婿」,希望婚姻美滿的女孩,要在元宵之夜到菜園裡偷摘蔥或青菜,期待未來家庭幸福,唐代的燈市還出現樂舞百戲表演,成千上萬的宮女,民間少女在燈火下載歌載舞,叫做行歌、踏歌。

歐陽修(生查子)云: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書;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辛棄疾(青玉案)寫道:眾裡尋它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就是描述元宵夜的情境,而傳統戲曲陳三和五娘是在元宵節賞花燈進相遇而一見鍾情,樂昌公文與徐德言在元宵夜破鏡重圓,《春燈謎》中宇文彥和影娘在元宵訂情。所以說元宵節也是中國的「情人節」。

元宵節習俗:猜燈謎

「猜燈謎」又叫「打燈謎」,是元宵節的一項活動。燈謎最早是由謎語發展而來的,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它是一種富有饑諫、規戒、詼諧、笑謔的文藝遊戲。謎語懸之於燈,供人猜射,開始於南宋。

《武林舊事·燈品》記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元宵佳節,帝城不夜,春宵賞燈之會,百姓雜陳,詩謎書於燈,映於燭,列於通衢,任人猜度,所以稱為"燈謎"。

如今每逢元宵節,各個地方都打出燈謎,希望今年能喜氣洋洋的,平平安安的。因為謎語能啟迪智慧又饒有興趣,所以流傳過程中深受社會各階層的歡迎。

元宵節為什麼猜燈謎

古代,每屆元宵節,人們總要分曹射覆,引為笑樂。燈謎最早是由謎語發展而來的,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它是一種富有譏諫、規戒、詼諧、笑謔的文藝遊戲。謎語懸之於燈,供人猜射,開始於南宋。《武林舊事·燈品》記載:「以絹燈剪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

「元宵佳節,帝城不夜,春宵賞燈之會,百姓雜陳,詩謎書於燈,映於燭,列於通衢,任人猜度,所以稱為燈謎。猜謎變成燈謎,還有個有趣的故事。

相傳很久以前,有個財主,人稱笑面虎。他見了衣著體面的人,就拚命巴結;見了粗衣爛衫的窮人,就吹鬍子瞪眼。有個叫王少的青年,曾因衣服穿得破爛,一次去借糧時,被他趕出大門。王少回去後越想越氣。於元宵之夜,紮了一頂大花燈,來到笑面虎家門前。這大花燈上題著一首詩。笑面虎上前觀看,只見上面寫著:

頭尖身細白如銀。

稱稱沒有半毫分;

眼睛長到屁股上,

光認衣裳不認人。

笑面虎看罷,氣得面紅耳赤,暴跳如雷,嚷道:「好小子,膽敢來罵老爺。」便命家丁去搶花燈,王少忙挑起花燈,笑嘻嘻地說:「哎,老爺莫犯猜疑,我這四句詩是個謎,謎底就是『針』,你想想是不是。這『針』怎麼是對你的呢?莫非是『針』對你說的,不然你又怎麼知道說的是你呢?」笑面虎一想,可不是,只好氣得乾瞪眼,灰溜溜走了,周圍的人都樂得哈哈大笑。這事傳開後,越傳越遠。

第二年元宵,人們紛紛倣傚,將謎語寫在花燈上,供人猜射取樂。所以就叫「燈謎」。以後相沿成習,猜燈謎、打燈虎成了元宵佳節的重要活動內容,《紅樓夢》裡有好幾個章回都描繪了清人制猜燈謎的情景。燈謎活動,一直傳至今天。春燈謎語,雖屬藝文小道,然上自天文,下至地理,經史辭賦,現代知識,包羅無遺,非有一定文化素養,不易猜射;而其奧妙詼奇,足以抒懷遣興,鍛煉思維,啟發性靈,是一種益智的娛樂活動。

古代,元宵夜還有「元宵照井」的習俗,古諺語說:「照井水,面皎美。」俗傳元宵夜去觀井水會顯得更美麗,所以古代少女常乘元宵明月當空、皎潔玲瓏之際,去俯視井水,希望自己能夠變得更可愛,顯現出花容月貌來。元宵節除了保留著許多有趣的遊戲習俗外,還流傳著許多軼聞趣事。「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成語,其趣事就是出於元宵。

相傳,宋朝有一個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為了避「官諱」,他驕橫跋扈,不許百姓言「登」,因「登」和「燈」同音,也就不許百姓說「燈」,「點燈」只能叫「點火」。這個州官在元宵節時,貼出告示寫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於他平日胡作非為,人們便針對他的佈告,譏諷他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元宵節習俗巴烏節

彝族的傳統節日巴烏節在農曆正月十五。「巴烏」意為「打獵歸來」。見於雲南鶴慶彝族支系黑活人居住區。

時此節原本是歡慶狩獵歸來的習俗話動,無固定節日。舊時人們狩獵歸來收拾獵物,獸頭給狩獵的指揮,獸皮給獵獲人,肉則燒烤,其間獸頭前、獸皮跟、眾人從,圍火堆重現打獵動作。肉熟以後,眾人分食。

後來逐漸演變成固定的節日。節日中的巴烏舞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鉈鑼和十二支嗩吶(閏年各用十三件)組成樂隊伴奏,由三十六名年輕女子披上虎、豹、熊、鹿、虎子、兔、狐等的毛皮或者頭插錦雞和各種鳥雀的羽毛。

裝扮成飛禽走獸,圍繞火推踏歌起舞,表現各種動物的姿態,模仿各種動物的叫聲。獵手們則手持弓弩或鋼叉,將「獵物」圍住,朝「獵物」們旋轉的相反方向,表演各種獰獵動作。

節日期間,還要進行耍龍燈、獅燈、白鶴燈等活動。

元宵節習俗偷菜節

宋代洪皓《松漠紀聞》載,人們從契丹人那承襲放偷習俗後,有婦女明目張膽地率領婢妾到他人家趁主人迎客之際偷竊物件。主人發現後,提家用茶食糕點上門贖取。清代廣東文昌縣也存在「元夕偷青以受詈為祥,失者以不詈為吉」的習俗。

「法輪天上轉,梵聲天上來;燈樹千光照,花焰七枝開。月影疑流水,春風含夜梅;燔動黃金地,鍾發琉璃台。」隋朝時,隋煬帝就作詩《元夕於通衢建燈夜升南樓》歌頌元宵節了。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古代稱夜為宵,故稱「元宵」。元宵是春節的又一個高潮,吃湯圓,賞燈猜燈謎……天地人齊歡樂,不亦樂乎。

元宵節狂歡慶典的關鍵似乎就在一個「鬧」字,「喧聲驅逐夜闌,燈光掩蓋夜色」,元宵夜裡的人們,因夜禁的開放,夜間行動的空間和時間似乎比往常都要自由和開放。在古代,元宵節的到來,便意味著「放偷節」的到來,偷盜在元宵前後幾天可成為名正言順之事。放偷節起源於遼金時。《魏書·東魏孝靜帝紀》記載:「(天平)四年(五三七)春正月禁十五日相偷戲」。說的是北朝拓跋鮮卑族在元宵夜時,相偷戲盛行。

除了元宵,遼金兩國是嚴禁偷盜的,一經查獲,除依法論罪,更會如現今有些超市強上貼的「偷一罰十」標語一樣,得按照所偷的東西的價值加上數倍賠償。但在元宵的「放偷節」,人們卻是可以肆無忌憚地偷竊的,官府不禁止,也不逮捕。崇禎八年(1635)刊行的《帝京景物略》一書中,作者甚至提及金元時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雖竊至妻女不加罪」不僅偷物還偷人,且妻女為人所竊都不以為忤,這未免也太大方了一點,尚待考證。

南北朝的契丹族是於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連續三天「放偷」,女真族則於十六日夜進行相偷戲,「相偷」即為互相隨便偷竊。相偷戲的傳統從魏、齊綿延至隋,愈發熱鬧。其後的朝代也受到其遺風的影響,在元宵這天分別有些相偷戲。清初查嗣瑮在《燕京雜詠》中言:「六街燈月影鱗鱗,踏遍長橋摸鎖頻,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門猶有放偷人」。

物主對這類「偷竊」行為是什麼樣的態度呢?大多採取相當寬容的態度,因為你偷我的,我偷你的,偷竊在元宵只是嬉鬧玩樂的一種方式而已。因此物主只是嚴加戒備,以防失竊而已,並不抓賊,在失竊後也只是去想方取回失物而已。

宋代洪皓《松漠紀聞》載,人們從契丹人那承襲放偷習俗後,有婦女明目張膽地率領婢妾到他人家趁主人迎客之際偷竊物件。主人發現後,提家用茶食糕點上門贖取。清代廣東文昌縣也存在「元夕偷青以受詈為祥,失者以不詈為吉」的習俗。

放偷節裡,人們都偷些什麼呢?各地「偷青」的不少。「偷青」即竊取他人蔬園裡少許的青菜。江蘇省《沙川撫民廳志》(清道光十六)提到婦女出門觀燈時,「或私摘人家菜葉,以拍肩背,曰拍油蟲。」

但也有偷青菜不止偷少許,而是偷菜偷空人家菜園的。一遇元宵佳節,「不論男女老少,不待更深,飯後即出,到處洶洶,勢同掠奪,各園主稍為疏防,即被一掃而空。」這說的是光緒十二年(1886)時,原駐防於柳州的廣西提督率同家屬進駐廣西龍州縣,隨同的家屬將「偷青」之風引進該地,演變到後來,就變成了此種現狀。

除了偷菜,人們也還偷別的東西,比如偷燈。送燈或偷燈以祝願生子的習俗很早就有。《歲時廣記》引《本草》稱,宋時人認為正月十五日的燈盞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婦共同去別人家偷來,放置床下,當月可懷孕。

還有民謠唱:「偷了劉家的燈,當年吃了當年生,有了女孩叫燈哥,有的男孩叫燈成。」在舊時元宵節的晚上,家家戶戶門前都燃一些用豆面捏成的或用水蘿蔔刻成的燈。有女子婚後三年不育的,元宵節就上街去偷燈吃,一般偷劉姓和戴姓的,「劉」「留」、「戴」「帶」,取其諧音,意為「留住孩子」,「帶上孩子」。雖是迷信的說法,但也喜慶。

元宵節習俗舞獅子

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民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

據傳說,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後,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面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五世紀時產生於軍隊,後來傳入民間的。

兩種說法都各有依據,今天已很難判斷其是非。不過,唐代時獅舞已成為盛行於宮廷、軍旅、民間的一項活動。唐段安節《樂府雜尋》中說:「戲有五方獅子,高丈餘,各衣五色,每一獅子,有十二人,戴紅抹額,衣畫衣,執紅拂子,謂之獅子郎,舞太平樂曲。」詩人白居易《西涼伎》詩中對此有生動的描繪:「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迅毛衣擺雙耳,如從流沙來萬里。」詩中描述的是當時舞獅的情景。

在一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獅舞形成了南北兩種表演風格。北派獅舞以表演「武獅」為主,即魏武帝欽定的北魏「瑞獅」。小獅一人舞,大獅由雙人舞,一人站立舞獅頭,一人彎腰舞獅身和獅尾。舞獅人全身披包獅被,下穿和獅身相同毛色的綠獅褲和金爪蹄靴,人們無法辨認舞獅人的形體,它的外形和真獅極為相似。

引獅人以古代武士裝扮,手握旋轉繡球,配以京鑼、鼓鈸、逗引瑞獅。獅子在「獅子郎」的引導下,表演騰翻、撲跌、跳躍、登高、朝拜等技巧,並有走梅花樁、竄桌子、踩滾球等高難度動作。南派獅舞以表演「文獅」為主,表演時講究表情,有搔癢、抖毛、舔毛等動作,惟妙惟肖,逗人喜愛,也有難度較大的吐球等技巧。

南獅以廣東為中心,並風行於港澳,東南亞僑鄉。南獅雖也是雙人舞,但舞獅人下穿燈籠褲,上面僅僅披著一塊彩色的獅被而舞。和北獅不同的是「獅子郎」頭戴大頭佛面具,身穿長袍,腰束綵帶,手握葵扇而逗引獅子,以此舞出各種優美的招式,動作滑稽風趣。南獅流派眾多,有清遠、英德的「雞公獅」,廣州、佛山的「大頭獅」,高鶴、中山的「鴨嘴獅」,東莞的「麒麟獅」等。

南獅除外形不同外,尚有性格不同。白鬚獅舞法幅度不寬、花色品種不多,但沉著剛健,威嚴有力,民間稱為「劉備獅」。黑鬚紅面獅,人稱「關公獅」,舞姿勇猛而雄偉,氣概非凡。灰白鬍鬚獅,動作粗獷好戰,俗稱「張飛獅」。獅子為百獸之尊,形象雄偉俊武,給人以威嚴、勇猛之感。古人將它當作勇敢和力量的象徵,認為它能驅邪鎮妖、保佑人畜平安。所以人們逐漸形成了在元宵節時及其他重大活動裡舞獅子的習俗,以祈望生活吉祥如意,事事平安。

  元宵節習俗踩高蹺

踩高蹺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並趨並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

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製,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後再用繩索縛於腿部。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

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據說踩高蹺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採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蹺技活動。

元宵節習俗:耍龍燈

耍龍燈,也稱舞龍燈或龍舞。它的起源可以追溯上古時代。傳說,早在黃帝時期,在一種《清角》的大型歌舞中,就出現過由人扮演的龍頭鳥身的形象,其後又編排了六條蛟龍互相穿插的舞蹈場面。見於文字記載的龍舞,是漢代張衡的《西京賦》,作者在百戲的鋪敘中對龍舞作了生動的描繪。

而據《隋書·音樂志》記載,隋煬帝時類似百戲中龍舞表演的《黃龍變》也非常精彩,龍舞流行於中國很多地方。

中華民族崇尚龍,把龍作為吉祥的象徵。

元宵節習俗:觀燈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發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後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燈在台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台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遊走,希望「鑽燈腳生卵葩」(就是鑽到燈下遊走,好生男孩)。

元宵節習俗:走百病

元宵節除了慶祝活動外,還有信仰性的活動。那就是"走百病"又稱"烤百病""散百病"參與者多為婦女,他們結伴而行或走牆邊,或過橋過走郊外,目的是驅病除災。

隨著時間的推移,元宵節的活動越來越多,不少地方節慶時增加了耍龍燈、耍獅子、踩高蹺、劃旱船扭秧歌、打太平鼓等活動。

正月十五元宵節還有一些鮮為人知已經失傳的民間活動,這裡列舉二三。

祭門、祭戶古代有「七祭」,這是其中的兩種。祭祀的方法很簡單,把楊樹支插在門戶上方,在盛有豆粥的碗裡插上一雙筷子,或者直接將酒肉放在門前。

元宵節習俗:迎紫姑

迎紫姑也是元宵節一項傳統習俗。

紫姑,傳說中的女神名字。紫姑是公道鎮民間傳說中一個善良、貧窮的姑娘。正月十五,紫姑因窮困而死。百姓們同情她、懷念她,公道鎮最傳統的人家便出現了「正月十五迎紫姑」的風俗。

每到這一天夜晚,人們用稻草、布頭等紮成真人大小的紫姑肖像,並把它插在田里或者菜地上,像對待親姐妹一樣,拉著她的手,跟她說著貼心話,流著眼淚安慰她,情景十分生動,真實的反映了勞苦民眾善良、忠厚、同情弱者的思想感情。

紫姑也叫戚姑,北方多稱廁姑、坑三姑。

古代民間習俗正月十五要迎廁神紫姑而祭,占卜蠶桑,並占眾事。傳說紫姑本為人家小妾,為大婦所妒,正月十五被害死廁間,成為廁神。

每到迎紫姑這一天夜晚,人們用稻草、布頭等紮成真人大小的紫姑肖像,與夜間在廁所間豬欄迎而祀之。此俗流行於南北各地,早在南北朝時期就見於記載。

元宵節習俗:送孩燈

送孩燈簡稱「送燈」,也稱「送花燈」等。

即在元宵節前,娘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

這一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陝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願女兒孕期平安。

做燈方法

女兒出嫁後,逢第一個燈節時,大都在農曆正月初八到正月十五期間,母家要送各式花燈給女兒女婿,一般送大宮燈一對,如果女兒已懷孕,還要送小燈籠兩對,並配上點到落燈時的蠟燭。

送宮燈是希望女兒婚後吉星高照,幸福美滿;送小燈籠是祝願女兒孕期平安。女兒出嫁後的第一個冬天,母家怕女兒在婆家受凍,有送炭基、火盆、火爐等御寒用具給女兒、女婿的風俗。

元宵節這天,漢族民間家家戶戶用麵團做成各種形狀的燈,如碗燈,上粗下細中間有碗的倒掛金鐘燈,形如酒杯的酒盅燈,形似花瓶的瓶燈等等。做好後放在蒸籠裡蒸熟,出鍋冷卻後將燈中倒入豆油,放上燈捻,到用時點燃。為了使燈具有不同的顏色,人們使用不同的麵粉來製作,用玉米面做成的燈金光閃閃,所以叫「金燈」;用小麥麵粉做成的燈白盈盈的潔淨,所以叫「銀燈」;用蕎麥面做的燈黑拗助的結實,所以叫「鐵燈」;還有用彩紙糊成的各種燈,燈中放小蠟燭,五彩繽紛,非常好看;還有用玻璃片拼成的玻璃燈,在玻璃面上貼上各種彩色人物花鳥剪紙,蠟燭光一照,極富美感。

送燈方式

將這些燈做好後,在日落星出前開始點燈。先送到祖靈位上,祈求祖宗顯靈保佑家人一年平安、生活幸福;再送到天地、灶神牌位上,以求神仙賜福家人;又送到倉庫、牛馬圈、井台、碾房等處,以求五穀滿倉、牛肥馬壯,打水平安、糧食常吃常有;最後送到大路口,祈求出入平安,家來四面八方客。

最後由每家的長房長子用筐挎著面燈和別的燈送到祖墳上。往祖墳送燈時,見到熟人不能說話,只能點頭示意,以示祭典祖宗的嚴肅、心情的沉重。到墳前點燈時,不能借火柴用,人們認為借火點燈意味著自家的日子過不起來,日子不紅火。

給祖墳送燈如果使用蠟燭,則必須是紅色或黃綠色的蠟燭,忌諱點白色蠟燭。因為白色蠟燭叫「大白桿」,忌點白色蠟燭是為了避免下輩子有「光棍」(即男孩子娶不上媳婦)之災。墳前一般送金銀燈,讓祖宗在陰間金銀常有、榮華富貴。將墳前金銀燈放好後,用事先帶好的油拌谷糠,將祖墳圍成四方形,西南角留一缺口為門,在門口放一盞鐵燈。這時,在上風口將油谷糠點燃,立時形成一條火龍,俗稱火龍燈,意為祖墳有龍圍繞、守護,風水好,吉利。最後將門口的鐵燈點燃,為祖宗靈魂上西天大路照路。

元宵節習俗:逐鼠蠶

逐鼠是一項元宵節期間的傳統民俗活動,始於魏晉時期。主要是對養蠶人家所說的。因為老鼠常在夜裡把蠶大片大片地吃掉,人們傳說正月十五用米粥喂老鼠,它就可以不吃蠶了。

傳統古俗中,正月十五還是個逐鼠的日子,這項活動主要是對養蠶人家所說的。因此正月十五逐老鼠,這一習俗也主要盛行於古代南方盛產桑蠶的廣大地區。正月十五,冬日剛過,立春不久,此時老鼠開始活動,但行動遲緩,正是除鼠的好時機。然而古人迷信,認為老鼠是五穀神,不敢輕易得罪,但又擔憂老鼠在夜裡把蠶大片大片地吃掉,於是只能討好它。中國古俗中,正月十五還是個逐鼠的日子。

南朝梁吳均《續齊諧記》載:「世人正月半做粥糜禱之,加肉覆其上,登屋食之。咒曰:登高糜,挾鼠腦,欲來不來,待我三蠶老。則是為蠶逐鼠矣!」正月十五,冬日剛過,立春不久,此時老鼠開始活動,但行動遲緩,正是除鼠的好時機。然而古人迷信,認為老鼠是五穀神,不敢輕易得罪,就在元宵節這天煮一鍋肉粥,放在老鼠時常出沒的地方,一邊放一邊嘴裡還唸唸有詞,詛咒老鼠吃了肉粥後再禍害莊稼就不得好死。

正月十五逐老鼠,這一習俗盛行於古代南方盛產桑蠶的廣大地區。

元宵節賞燈的習俗始於什麼時期

此俗始於漢代,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

虔誠的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就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節掛綵燈的由來

傳說在很久很久以前,凶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人們就組織起來打它們,有一隻神鳥因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

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立即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間的人畜財產通通燒死。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著生命的危險,偷偷駕著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說了這個消息,就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過了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說:「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裡張燈結綵、點響爆竹、燃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

大家聽了都點頭稱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連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心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

正月十五觀花燈的由來傳說

1、來自隋煬帝

有的傳說,隋煬帝色迷心竅,欲娶自己的妹妹。妹妹硬扭不過,借托除非正月十五出現繁星滿地的奇跡,才可成婚。隋煬帝下令京城四周百姓到十五日晚每戶燃燈火,違令者斬。至十五日晚,妹妹登樓見滿地都是燈火,誤以為真是繁星落地,縱身投河自戕。為了紀念這位不甘凌辱的女子,民間百姓每逢正月十五都燃起了燈火。

2、來自漢武帝

有的傳說,燈節源於漢武帝。當時宮女元宵正月過後想念家中父母,宮深禁嚴,怎麼外出相會呢?足智多謀的東方朔得知後很同情,便設計成全她們,他先散佈謠言,說火神君將派員火燒長安城,城裡宮內一片恐慌。

後又向武帝獻計,十五晚上宮廷內人員一律外出避災,滿城大街小巷,庭院屋門,都掛上紅燈,好像滿城大火,以騙過天上觀望監視的火神。武帝允諾,宮女們元宵遂趁機與家人相會。

鬧了一夜,長安城安然無恙。漢武帝還領著皇后、貴妃、宮女穿便服去觀了觀燈,剛到熱鬧異常,十分有趣,因而下令每年正月十五都要放燈。

3、來自民間

還有的傳說,元宵燈會源於民間的「放哨火」等農事習慣。每年正月十五左右,春耕即將來臨,各地農民忙於備耕等工作。一些地區的農民就在這天晚上到地裡把枯枝雜草攏在一起,放火燒掉,以除蟲害。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

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正月十五為什麼放鞭炮

版本一:

傳說在很久以前,凶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人們就組織起來去打它們, 有一隻神鳥困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立即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間的人畜財產通通燒死。 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著生命的危險,偷偷駕著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說了這個消息,有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說:「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裡張燈結綵、點響爆竹、 燃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

大家聽了都點頭稱 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連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以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

版本二:漢文帝時為紀念「平呂」而設

另一個傳說是元宵節是漢文帝時為紀念「平呂」而設。漢高祖劉邦死後,呂後之子劉盈登基為漢惠帝。惠帝生性懦弱,優柔寡斷,大權漸漸落再呂後手中.漢惠帝病死後呂後獨攬朝政把劉氏天下變成了呂氏天下,朝中老臣,劉氏宗室深感憤慨,但都懼怕呂後殘暴而敢怒不敢言.

呂後病死後,諸呂惶惶不安害怕遭到傷害和排擠。於是,在上將軍呂祿家中秘密集合,共謀作亂之事,以便徹底奪取劉氏江山。

此事傳至劉氏宗室齊王劉囊耳中,劉囊為保劉氏江山,決定起兵討伐諸呂隨後與開國老臣周勃,陳平取得聯繫,設計解除了呂祿,「諸呂之亂」終於被徹底平定.

平亂之後,眾臣擁立劉邦的第二個兒子劉恆登基,稱漢文帝.文帝深感太平盛世來之不易,便把平息「諸呂之亂」的正月十五,定為與民同樂日,京城裡家家張燈結綵,以示慶祝。從此,正月十五便成了一個普天同慶的民間節日——「鬧元宵」。

版本三:東方朔與元宵姑娘

這一則傳說與吃元宵的習俗有關:相傳漢武帝有個寵臣名叫東方朔,他善良又風趣。有一天冬天,下了幾天大雪 ,東方朔就到御花園去給武帝折梅花。剛進園門,就發現有個宮女淚流滿面準備投井。東方朔慌忙上前搭救,並問明她要自殺的原因。原來,這個宮女名叫元宵,家裡還有雙親及一個妹妹。自從她進宮以後,就再也無緣和家人見面。每年到了臘盡春來的時節,就比平常更加的思念家人。覺得不能在雙親跟前盡孝,不如一死了之。東方朔聽了她的遭遇,深感同情,就向她保證,一定設法讓她和家人團聚。

一天,東方朔出宮在長安街上擺了一個占卜攤。不少人都爭著向他占卜求卦。不料,每個人所佔所求,都是「正月十六火焚身」的簽語。一時之間,長安裡起了很大恐慌。人們紛紛求問解災的辦法。東方朔就說:「正月十三日傍晚,火神君會派一位赤衣神女下凡查訪,她就是奉旨燒長安的使者,我把抄錄的偈語給你們,可讓當今天子想想辦法。」說完,便扔下一張紅帖,揚長而去。老百姓拿起紅帖,趕緊送 到皇宮去稟報皇上。

漢武帝接過來一看,只見上面寫著:「長安在劫,火焚帝闕,十五天火,焰紅宵夜」,他心中大驚,連忙請來了足智多謀的東方朔。東方朔假意的想了一想,就說:「聽說火神君最愛吃湯圓,宮中的元宵不是經常給你做湯圓嗎?十五晚上可讓元宵做好湯圓。萬歲焚香上供,傳令京都家家都做湯圓,一齊敬奉火神君。再傳諭臣民一起在十五晚上掛燈,滿城點鞭炮、放煙火,好像滿城大火,這樣就可以瞞過玉帝了。 此外,通知城外百姓,十五晚上進城觀燈,雜在人群中消災解難」。武帝聽後,十分高興,就傳旨照東方朔的辦法去做。

到了正月十五日長安城裡張燈結綵,遊人熙來攘往,熱鬧非常。宮女元宵的父母也帶著妹妹進城觀燈。當他們看到寫有「元宵」字樣的大宮燈時,驚喜的高喊:「元宵!元宵!」, 元宵聽到喊聲,終於和家裡的親人團聚了。

如此熱鬧了一夜,長安城果然平安無事。漢武帝大喜,便下令以後每到正月十五都做湯圓供火神君,正月十五照樣全城掛燈放煙火。因為元宵做的湯圓最好,人們就把湯圓叫元宵,這天叫做元宵節。

正月十五放鞭炮有什麼講究

這天放鞭炮,有幾個規矩:

1,月亮初上的時候放。這天是燈節,白天沒人放燈吧。所以要晚上放。

2,鬧玩(也有叫拌玩、社火……的。各地叫法不同)的隊伍,經過你門前的時候,要放。表示你和他們一起歡樂。

3,如果鬧玩的隊伍中有龍燈、獅子,而他們在你放鞭炮的時候,對著你的大門點頭,還要放。這是給你拜年,你要還禮。放鞭炮表示感謝。

4,如果龍燈在你門前「盤龍」,獅子在你門前「采青」,那麼,放著鞭炮掏紅包吧。

放鞭炮的注意事項

告知孩子在什麼地方放鞭炮

由於孩子在井蓋附近放鞭炮導致7歲孩子死亡。這個是剛剛我們聽到的血淋淋的事實,就發生在前不久。痛心疾首,小小年紀就這麼離開了父母。就此事件想要告訴家長,在把鞭炮交給孩子的手裡時,一定要注意提醒孩子們去空曠無人的地方去放鞭炮。不要想前幾天那個孩子放鞭炮炸傷了路人的情況重演。

保證孩子手裡的鞭炮來源是正規廠家的貨源

很多鞭炮的威力我們已經見識過了,試想這些威力早就超過了國家規定的標準。不要為了可以省一些錢,就把孩子的安全問題忽視。殊不知這是一種非常得不償失的想法,孩子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因此一定要保證這些鞭炮貨源的正規,給安全一個最基本的保證。

給孩子的鞭炮威力要適當

在我小的時候,我知道有個炮的名字叫做「二踢腳」;不知這幾個字是不是這樣寫,但是這個炮的威力很大。不用說這樣的鞭炮絕對不適合孩子。家長可以買適合孩子玩的鞭炮,這種鞭炮威力非常小,但是卻可以滿足孩子們想要放鞭炮的心思,一舉兩得。千萬不要為了圖好玩圖刺激就放任孩子去放那些威力大的,對於孩子來講,他們並不適合放這種鞭炮。

盡可能的陪伴孩子一起放鞭炮

孩子終究是孩子,還沒有長大成人,面料一些危險的時候,他們很可能手忙腳亂不能處理,導致危險的發生。如果有爸爸媽媽或者大人在身邊就會好的多,至少在預見危險的時候,他們可以立刻阻止。

大人放鞭炮的時候,孩子盡可能遠離危險區域

很多大人放鞭炮的時候喜歡叫著孩子出來看,尤其是在放煙花的時候,可是這個時候也往往是比較危險的。很多例子在我們面前,鞭炮的位置擺放會有很多情況的發生,不可預知,此刻不如讓孩子遠離這種危險,煙花還好,尤其是鞭炮,威力大的有時候就連自己都不知道,何況是帶著孩子一起,可想而知會有很多潛在的危險存在。與其這樣,不如在安全的地方會更好。

路途中遇到有人放鞭炮,盡可能等在一邊或者繞路而行

這種情況也是我所經歷的,開車還好,如果碰巧家人有事,想要自己帶著孩子。此時如果遇到有人在放鞭炮,最好遠離等待,或者繞路而行,切記心急跑著過去。行人被路邊鞭炮扎上的例子有很多,相信大家都知道,只不過到自己身上的時候我們會糊塗。在此提醒大家,還是要多些麻煩,沒有必要為一時的便利將自己送去危險的邊緣。

囑咐孩子遠離放鞭炮的人群和場所

對於一些孩子,他們會自己出去玩,此時作為父母的我們最好囑咐孩子要遠離那些放鞭炮的人群和場所。不要覺得這些囑咐都是多餘的,只有這樣在孩子的腦海裡形成一個不可忘記的印記,他們遇到這種情況就會潛意識知道遠離。一句話很簡單,不要覺得麻煩就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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