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之夜有什麼傳統禁忌
除夕禁忌
禁忌一:「大年三十晚上忌人」。三十晚上,普通人家都要「大團圓」,出遠門的親人也要千里迢迢、迎風冒雪往家裡趕,回來跟家人一起吃三十晚上的團圓餃子。這頓晚餐在南方叫「年夜飯」,北方人食麵,就吃餃子,民謠說:「三十,閤家歡樂吃扁食。」三十晚上,一家團圓,外面揚風飄雪,屋裡燈火通明、熱氣騰騰。玻璃窗擦得乾乾淨淨,水珠還從玻璃上面往下滾。時不時傳來陣陣鞭炮聲。家家享受著天倫之樂,其樂融融。為了保證自家人歡樂的大餐,一般不願外人突然闖入,無論外人來說話、串門以至討債,都一樣會起著干擾一個家庭內部歡樂的團圓,所以除夕之夜,對「家韃子」之外的人都一律拒絕。
禁忌二:「出嫁女大年三十不看娘家燈」。「三十晚上,出嫁的女兒不能看娘家燈,看娘家燈會死娘家人」,這一條夠厲害的,但「師出有名」。因為舊社會是以男性為主的;出嫁的女兒往往多「婆媳不和」,如果已成為「人婦」的女子(尤其是有錢有勢出身的)盡往娘家跑,那婆婆家就不能保持大團圓了。為了保證婆婆家一家團聚,所以傳衍了這一條民俗,目的是好的,形式是「莫須有」的。既無法律規定,又不見經傳,卻起了凝聚與和諧的作用。
禁忌三:「正月不剃頭」。老天津,剃頭匠從三十早起就幹活,無論剃頭打辮子,還是洗、剪男頭,一直干一夜,直到初一早晨。那時剃頭師傅多是寶坻人,天一亮就卷包兒回老家了,再剃頭,找不到師傅了。這是督促人們,在新年前做好一切清潔衛生工作。
禁忌四:「不許摔壞東西」。年下不許摔壞東西,摔了趕緊說:「碎(歲)碎(歲)平安。」這是提醒人們過年別得意忘形,也應小心翼翼、以求吉利,是一種心理暗示、沒別的意思。
除夕傳說
話說古代有一隻四角四足的惡獸——夕,因冬季大雪覆蓋而短缺了食物常到附近的村莊裡去找吃的,因其身體龐大、脾氣暴躁、兇猛異常,給村民帶來了很大的災難。每到臘月底,人們都整理衣物扶老攜幼,到附近的竹林裡躲避夕。
這一年,村裡的人們在收拾東西逃走的路途中遇到一位年紀約七八歲的孩子,餓倒在路旁。有位好心的老婆婆將孩子救醒,並要這孩子一起上山躲避惡獸——夕,這個聰明的孩子便與老婆婆一起跟著村子裡的人來到了村後的竹林裡。
由於冬季在竹林裡寒氣逼人,大家冷得紛紛伐竹蓋房、燒火取暖。這個被老婆婆救來的孩子就好奇的問大家:我們這竹林離村子那麼近,就不怕夕會來到這裡嗎?有位老人回答他說:「我年小的時候就隨鄉親們來這裡躲避夕,雪很大的那幾年因為它餓極了也追來過,可是它每次都看到鄉親們在這竹林裡伐竹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這個孩子想了想告訴大家:「我有辦法除掉『夕』讓大家從今以後不用每到臘月裡就出來逃難。」大家聽後都非常高興,紛紛問該怎麼辦?這個聰明的孩子告訴大家:多砍一些竹節帶著,今夜全村人都可以回家!在你們各家的門外掛一塊紅布,就好了,等到明天天亮之後夕就再也不會來了。鄉親們半信半疑的聽著這個孩子的話,由村裡的老者帶著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很快入夜了,村民們由於害怕「夕」會來沒有人敢睡覺,除都在自家的門外懸掛了紅布條之外,就來到村中間的空地上,守著一些從竹林裡帶回來的一些碎的竹節。天氣寒冷大家點了火堆取暖,餓了就拿些吃的出來……子夜,便聽到一聲震天的巨吼,大家恐懼的縮做一團。這時那個聰明的孩子突然間站出來告訴大家說:「我去把他引來,然後大家就往火堆裡扔我們守了一夜的碎竹節。」
還沒等還好心的老婆婆伸手去拽,這個孩子已經來到了村口,孩子看到夕正在往村裡硬闖,破壞了很多東西,於是他大聲的叫到:你每年都來,害得百姓不能安居樂業,今天我一定要給你點厲害!「夕」聽到孩子的叫聲,便循著聲音追來過來,可是它看到家家門牆都掛著紅紅的布條就沒敢進,於是順著孩子的聲音忍著挨餓的肚皮來到了村中央的空地這裡。
這時孩子大聲地說:「鄉親們,往火裡扔碎竹節啊!」,可是大家因為害怕早已經站在那裡礓住了,這個瞬間「夕」用他的角把孩子挑了起來重重的甩在了地上。村民們聽到孩子落地的聲音反應過來,紛紛往火裡扔起了竹節。由於是砍伐不久,濕濕的竹節遇到旺火紛紛爆裂,辟里啪啦的響了起來!「夕」聽到這響聲掉頭鼠竄,沒有再損壞村裡的東西。
天亮起來了,「夕」被人們扔到火裡的竹節爆裂時發出的聲音嚇跑了,住戶家因為門前掛的紅條,夕沒有進所以保住了,人們心中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那個救了這個村莊的聰明的孩子被「夕」挑死了。而這一天就是正月初一。這個聰明的孩子,他的名字就叫做「年」。
因為「夕」沒有死,所以每年的臘月卅十,大家都守著碎竹節等待著,希望早日除掉「夕」。可是一年年過去了,誰也沒有再見過「夕」,有的只是大家為防止「夕」的到來燃放的爆竹與門前掛的紅布條,然而卻給我們留下了這個傳說與過年的習俗:臘月卅的夜裡,大家齊聚一堂吃著年夜飯,一起守歲等待除夕的鐘聲。放爆竹,貼門聯。
等到天亮彼此走訪鄰里給予問候與祝福。初一早上鄉親們彼此走訪看看相鄰有沒有受傷說一些吉祥客氣的話。希望來年的臘月「夕」不再來。
不能回娘家
我國民間過年時有個忌諱,那就是出嫁的女兒除夕這天是不能在娘家過的,按過去人們對傳統中國家庭組成的理解,當一名女性結婚後,該女性隨即成為男方家庭的正式成員,與以前自己的娘家,反而「淪為」了「親戚」關係。
舉個例子,以前如果是姓李的女子嫁給張家,成為了張家的家庭成員,自此就叫「張李氏」,原來的「李」姓,嫁人之後卻成了副的,就是這個意思。而當女人正式成為男方家庭成員後,去「親戚」家就不可能太隨便,更何況大年三十,是一家團圓的日子。
也就是說:大年三十的時候,家裡人怎麼可能去外姓家過年?這是過去所不允許的。在封建社會裡,嫁出去的女子經常回娘家不僅要被公婆罵,就連娘家人也會罵,還要被週遭的人說「吃裡扒外」之類的閒話,故而除夕到來的時候,各家出嫁的女兒都不回娘家,就在夫家過年。
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教育的普及,現如今的社會風氣已經變得寬容許多,這「出嫁的女兒除夕不能回娘家」的禁忌已經沒有那麼嚴苛了,工業現代化的時代對傳統的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打擊很大,人們過去的一些陳舊思想也得到了改變,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