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對於建築的影響
大寒日是二十四節氣中的最後一個節氣,它的時間在每年的1月20日左右,與小寒節氣一樣,都是反映天氣寒冷程度的節氣。在我國,大寒日是測算日照時間的標準日,也是住宅室內采光時間的標準計量日。
所謂日照標準,指的就是為保證室內環境的衛生條件,根據建築物所處的氣候區、城市大小和建築物的使用性質確定的,在規定的日照標準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時間範圍內,建築外窗獲得滿窗日照的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範,住宅應滿足受遮擋居住建築的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於二小時。
日照標準日在我國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因為冬至是一年中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所以最早是以冬至日不少於兩小時來認定的,但後來有關部門調查發現,某些城市因為緯度高、城市建築本來就很密集等原因,這個標準一般情況下很難達到。於是改成了以大寒日為認定日照時間的日期,住宅在大寒日采光累計不足兩小時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
國家規定,高層住宅與後面各類住宅間距,需滿足被遮擋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不少於2小時;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需滿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不少於1小時。高層住宅與後面各類住宅最小間距不小於30米。
大寒日當天,每套住宅至少有一個房間獲得的日照時間大於等於2小時。標準中,日照標準日為大寒日,日照計算單位為每套住宅(以戶為單位),日照時長為2小時。由於城市中建築密度越來越高,被遮擋建築一般都有多個建築遮擋,因而獲得日照的時間往往是不連續的。
同時,為保證日照的質量,居住區設計規範明確了大寒日對應的有效日照時間帶是8時至16時。在一套住宅裡個別窗戶可能不滿足日照標準,但如果一套住宅內有一個窗戶滿足大寒日2小時,這套房子就達到日照標準了。
大寒的日照時間是會變化的,這是自然變化的方式,在大寒時一般日照時間要超過兩小時,才能淨化家中的空氣,對於我們的健康是有很多好處的。